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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学书籍大全 > 中医书籍 > 药征续编 > 生姜
    主治呕。故兼治干呕噫哕逆。

    【考证】

    小半夏汤证曰:呕吐谷不得下。

    小半夏加茯苓汤证曰:卒呕吐。又曰:先渴后呕。

    浓朴生姜半夏甘草人参汤证,不具。

    橘皮汤证曰:干呕哕。

    橘皮竹茹汤证曰:哕逆。

    橘皮枳实生姜汤证,不具。

    以上六方,生姜各半斤。

    生姜半夏汤证,不具。

    上一方,生姜汁一升。

    黄 桂枝五物汤证,不具。

    吴茱萸汤证曰:食谷欲呕。又曰:干呕。又曰:呕而胸满。

    上二方,生姜各六两。

    大柴胡汤证曰:呕不止。又曰:呕吐。

    生姜甘草汤证曰:咳唾涎沫不止。

    栀子生姜豉汤证曰:呕。

    旋复花代赭石汤证曰:噫气不除。

    浓朴七物汤证,不具。

    浓朴半夏汤证,不具。

    当归生姜羊肉汤证,不具。

    以上七方,生姜各五两。

    茯苓泽泻汤证曰:吐而渴。

    生姜泻心汤证曰:干噫食臭。

    茯苓饮证曰:自吐出水。

    以上三方,生姜各四两。

    桂枝汤证曰:干呕。(凡桂枝汤出入诸方皆仿之)

    真武汤证曰:呕。

    黄芩加半夏生姜汤证曰:呕。

    桂枝枳实生姜汤证曰:诸逆。

    茯苓甘草汤证,不具。

    以上五方,生姜各三两。

    干姜人参半夏丸证曰:呕吐不止。

    上一方,生姜汁糊丸。

    据此诸方,则生姜但治呕也,哕逆噫气干呕,或干噫食臭,皆呕吐轻证也。故加咳唾涎沫不止,似哕不哕,亦生姜所兼治也。岂不呕之余证乎?

    【互考】

    凡仲景之方,二百十余方。而其内用生姜之方,六十有余首。并用大枣之方,四十有七首。又其内生姜五两,对大枣十二枚之方二首(十二枚乃四两之例,若去核则为三两)对十枚之方一首(十枚乃三两八铢之例),对十五枚之方一首(十五枚乃五两之例)。生姜六两,对大枣十二枚之方一首。生姜四两,对大枣十二枚之方一首。生姜一两,对大枣十枚之方一首。生姜半斤,对大枣三十枚之方一首(三十枚者十两之例)。如此数方,无不专取生姜、大枣之功者。又桂枝汤,去加之方,二十有六首,及越婢汤之方三首,葛根汤之方二首,小柴胡汤之方五首,文蛤汤,防己黄 汤,以上十三方,凡三十有九首。皆以生姜三两,对大枣十二枚,虽他品加减之。亦至生姜、大枣,无有变之者何也?其证不变故乎?又别有妙用乎?由此观之,姜与枣者,虽为日用饵食之物,亦仲景方内二味必相对者多,则盖似有调和之意。故后世谬仿之,方后必有谓姜、枣水煎者。虽似取仲景之法,亦未知其本功之所在也。殊不知生姜、大枣之于其证也,每方必有其所治之毒矣。宜以桂枝汤小柴胡汤,二方之证征之。若以日用饵食之物推之,则如粳米、赤小豆、大小麦、香豉、酒酢、饴蜜、白 酒、薤葱之类,其谓之何矣? 以为如此诸品,亦或有所建单用之功者,或有所助诸药之毒者。余故曰:不可以日用饵食之物推之,然夫如姜与枣,亦别有大勇力者矣,宜以考证中诸方察之。夫孔子每食不撤姜,曾晰常嗜羊枣,亦不可以药中姜、枣见之。今以此为治病之材,则又有大攻毒之功。凡药材以饵食见之,则至桂枝究矣。古者姜、桂、枣、栗,以为燕食庶羞之品,故内则曰:枣、栗、姜、桂。吕览有言,和之美者,阳朴之姜,招摇之桂。是乃古人所常食之物也,又何毒之有?虽然,良医橐而药之,则虽谷肉果菜,亦皆为治病良材,而无有所不驱除其病毒者。东洞翁有言曰:药之为毒,毒即能,能即毒,知言哉?夫生姜之治呕也。犹桂枝之治上冲,大枣之治拘挛矣。当此时,岂以日用饵食之物论之乎?是以至大枣、生姜相对之方,则又有所合治之功也。如其量法多少,则其功用,亦有所不同者也。《集验方》(《外台秘要》所引)疗肺痿,有生姜五两、甘草二两、大枣十二枚之方。《古今录验》(同上)疗上气,有甘草三两、桂枝四两,生姜一斤之方。由是观之,桂枝与姜、枣,岂以日用饵食之物论之乎?况又于其单用独立之方乎?医者其详诸。

    浓朴生姜半夏甘草人参汤证不具,但云:发汗后腹胀满者主之。胀满是浓朴之所主也,今其生姜为半斤,半夏为半升,岂无呕吐兼发之证矣乎?《方极》、《类聚方》可并考。桂枝枳实生姜汤证曰:心中痞,诸逆,心悬痛。东洞翁曰:痞下疑脱满字。今因此说,则心中痞满者,是枳实之所主。而诸逆者,盖上逆吐逆呕逆之谓也。上逆者,桂枝之所治也。吐逆呕逆者,生姜之所治也。

    橘皮枳实生姜汤证,不具。 按:此方盖橘皮之证多,故为一斤。枳实之证少,故为三两。今加生姜半斤者,岂无有呕证多矣乎哉?故此方呕证不具者,盖属阙文。宜以诸汤加生姜半斤之方推知之。

    黄 桂枝五物汤证,不具。此方本于桂枝加黄 汤方内加黄 一两,足前成三两,生姜三两,足前成六两,而去甘草二两,但煮法水率不同耳。故东洞翁曰:桂枝加黄 汤证,而呕不急迫者主之,是所以生姜之为六两也。

    浓朴七物汤证,不具。此方虽生姜、大枣相对,亦生姜多于大枣,则岂得无呕证不具乎?

    故东洞翁曰:此方于浓朴三物汤桂枝去芍药汤二方内,更加生姜二两,足前成五两,盖二方证而呕者主之。

    半夏浓朴汤证曰:妇人咽中如有炙脔。岂因有此一证,而得用此方乎?今根据《千金方》,则作治胸满心下坚(按《千金方》及冀硬字皆作坚,此坚字亦硬字也)。咽中帖帖,如有炙肉脔,吐之不出,咽之不下,是吐之不出,咽之不下,似有呕逆之状。故有生姜五两,半夏一升,此方岂惟妇人之治耶?虽男子亦有此证,则宜施之。

    当归生姜羊肉汤证,不具。此方未试之,故今略之。

    茯苓甘草汤证,不具。 按:此方之证,以有茯苓、生姜各三两观之,则有悸无呕者,盖属脱误也。故东洞翁曰:当有冲逆而呕证。余曰:心下悸上冲而呕者,此方主之,屡试屡验。

    生姜半夏汤证曰:病患胸中似喘不喘,似呕不呕,似哕不哕,彻心中愦愦然无奈。 按:是疑非此方全证,何则?生姜、半夏之为功,本惟治呕吐。然今于此方,何其谓似呕不呕乎?

    若其然,则似无生姜、半夏之所治之证矣。由是观之,似呕不呕四字,盖属衍文,而有呕吐之证不具可知矣。虽然,似喘不喘,似哕不哕者,似有呕吐兼发之证。故今煮半夏半升,以内生姜汁一升者,是欲大取生姜之功也。余故曰:半夏能治呕吐兼发者,生姜能治但呕者,又能治呕多吐少者,故方内有生姜、半夏并用者,则必谓呕吐,或谓卒呕吐,或谓呕吐不止。若有生姜而无半夏,则谓但呕或谓干呕,或谓干呕哕,或谓哕逆,或谓食谷欲呕,或谓呕而胸满,或谓诸逆,是可以征焉?然则此方治呕吐兼发者明矣。故法曰:呕止停后服。岂其谓似呕不呕,而后谓呕止停后服可乎?

    茯苓泽泻汤方生姜四两,但云胃反,吐而渴欲饮水者。今有吐而无呕者,盖属脱误。因屡试此方,若施无呕者,则未尝见奏其效者,若施之吐后,但呕而渴者,则其效之速也,如桴鼓相应然。由此观之,此方能治病患胃反,呕而渴欲饮水者。夫胃反者,吐食也。然则此胃反吐之吐字,盖呕字之误可知矣。不然,属重复,若作呕字,则其义始稳当,其证亦可谓具而已。按呕吐者,是水毒之上逆者也。桂枝能下其上逆,生姜能止其呕,泽泻、术、茯苓能泻之小便,甘草能缓其呕之急迫者,益知此方之下脱呕证明矣。《类聚方》可并考。

    生姜泻心汤方,有半夏半升、生姜四两,而无呕吐证者何?曰:干噫食臭,是乃呕之轻证也。曰:然今有半夏、生姜,而无呕吐兼发证者何?然此方于半夏泻心汤方内减干姜二两,加生姜四两,岂无呕吐兼发证乎?夫半夏泻心汤之为方,治呕而肠鸣、心下痞硬者,既于本方谓呕而肠鸣,故今于此方而不重举呕证者,欲使人思得之也。仲景之方,多此类也,然则此方略呕证,而脱吐证者欤。

    茯苓饮证曰:自吐出水。方曰:生姜四两。然则此方,岂但吐出宿水乎?必有呕证明矣。

    【辨误】

    凡生姜之功,详于诸家本草。虽然,其说非疾医之义。盖服饵家腐谈而误世者,不为不少矣。曰:姜久服通神明。曰:姜要热,则去皮。要冷,则留皮。曰:姜制半夏、浓朴之毒。

    曰:生姜屑、生干姜,生姜,分别用之。曰:姜能 御百邪。以上诸说,非疾医之义,奚俟余之言哉。呜呼!如食之通神明之说,则出于伪书《本草经》。朱子尝取此说以注论语。余虽未知其是否,何其说之迂也?陈藏器去皮留皮之言,彼岂知生姜之功,在一根之中矣乎?

    又至加彼生姜制半夏、浓朴之毒之说,一何盲昧之至于此乎?若夫生姜制半夏之毒,则仲景何用生姜半夏汤、小半夏汤乎?若夫生姜制浓朴之毒,则仲景何用浓朴生姜半夏人参甘草汤、浓朴半夏汤乎?苟如李杲之言,半夏、浓朴,实为钝物,又与不用同焉。夫仲景之用生姜与半夏、浓朴也,则取其毒之用耳,又何制之为?况生姜能姜御百邪之言,则时珍误裁断王安石姜能 我者也。于毒邪臭腥寒热,皆足以御之之说,而惟云 御百邪,于义不通。安石之说,犹且牵强,而况于时珍之言乎?是大惑后人,不可从焉。孙思邈曰:姜为呕家圣药。陶弘景尝谓不撤姜食,不多食,言可常食,但不可多尔,有病者是所宜矣。二子之言为得焉。

    【品考】

    生姜宿根,谓之老姜者,为良。霜后采之,水洗尘土,不必去皮,惟锉用。本邦医家用生姜也,徒托之病家妇女之手,而未尝问其生新否。乃云生姜一斤水煎。若根据医人之言,则生姜者,是徒加之具耳,岂为治病之材乎哉?医者其宜择生新者,取其效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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