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黄帝内经》中只谈到积饮之说,仲景先师有四饮之分,但痰饮居其首,后世又发展出痰证之论以及怪病皆生于痰之说等等,甚至提出痰为百病之母。有人指出除痰必须先治病因,其痰自除。例如热痰泻其火热;风痰祛其风邪;湿痰化其水饮;气痰舒其气郁;则其痰自除。并强调「见痰勿治痰」,必遵「治病必求于本」之训。但从历代医家所订除痰方剂来看,其中也有不少是治标的。从疾病的某一阶段来说,有时治标也是很需要的。所以除痰之剂虽不可执,但也不可废。介绍数方以作参考。请遵辨证论治的法则去灵活运用,并可与利湿、攻下剂参看。
至于消导之剂,消有消散积滞的意思,导有行气推导的意思。如清·汪昂说:「消者,散其积也。导者,行其气也。」脾虚不健运时,则中气不流畅,气不行则水谷停滞而为积滞,或发生泄痢,或发生症痞,以致影响消化,后天失养而导致虚衰之疾。故对积滞,必须及时消导。消导之剂比攻下之剂作用和缓,适用于消导中焦积滞。但对症痞坚积者,则又不得不加攻削之品,甚至结合攻下剂,合而用之。
攻下剂比消导剂峻利慓悍,不可久服,常用于急病实证。攻下又有攻气、攻血、攻积、攻结邪等不同。证情有微甚,攻法有轻重,如攻下太过,也可使人受害。故用攻下,要详加辨证,不可猛浪从事。并且还应时时记住病在表者不可攻里及病在胸中者不可攻下等戒。所以有人说攻下之剂,犹如将帅之兵,虽不可无,但必须是极需时才能用之。要时时考虑到前人所说「成之难,败之易」的道理,不可滥用攻下。